《“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政策解读之二 将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 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

2021-09-03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作者:常兴华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面对“十四五”时期的新机遇、新挑战,从更广的视野、更长的周期、更高更严的要求,全面部署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指引。《规划》明确提出,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就业对于老百姓而言,既是个人和家庭获取劳动收入的主要途径,又是参与社会分工、获得成就感满足感的重要方式,为其全面发展和价值实现提供了必要保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就业充分与否、就业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与全局。因此,在“十四五”时期,一个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就是,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头等大事。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主要目标的实化量化和相关具体指标的设定都深刻反映了“十四五”新形势下就业促进工作的战略要求和工作诉求。不难看出,就业保持稳定态势是其中重要的战略目标基点,而就业质量稳步提升作为单独的目标被专门提出,表明提升就业质量成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就业质量是一个多维度概念,包括了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被公平对待的具体状况。《规划》明确要求,到2025年,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这些都是对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目标的细化实化。

保持就业稳定态势,必须不断扩大就业容量。《规划》从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提高区域就业承载力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政策举措。既有工作亮点,又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抓手。如,围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提出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在提高制造业就业吸纳能力的同时,提升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对年轻人就业的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的问题。

《规划》从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引导各类群体投身创业、全面升级创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一部分有条件、有能力的劳动者积极投身创业大军之中,既有利于更好地扩大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也能为有效缓解日益突出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规划》聚焦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围绕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务实可行的举措,切合了社会大众的关心关切,有利于维护就业形势的稳定,真正体现了就业是最大民生的核心要义。

《规划》提出结构性就业矛盾将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并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人才培养的就业导向,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系统完备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这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必由之路。

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平等就业等与提升就业质量息息相关。对此,《规划》都做出了针对性部署,提出了有效的政策举措。如,《规划》明确提出,合理增加劳动报酬,营造良好劳动环境,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努力消除就业歧视,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充分和深刻把握“十四五”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注重解决长期性趋势性问题,强调政策的协同发力,这些都在《规划》内容中充分体现了出来,也必然是“十四五”时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政策着力点。(作者:常兴华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